只要协议属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达,符合法律规定,取得相应的民事行为,拆迁安置房转让协议是有用的。拆迁安置房交易流程是核实身份、选房确定、公证公示、清算房屋。
拆迁安置房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拆迁安置房转让协议有用。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取得相应的民事行为,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协议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转让关系的建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中国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违法目的不得以合法的方式覆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有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取得相应的民事行为;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二是拆迁安置房交易流程流程
1.验证身份:安置房对消费者有一定的要求,需要验证购买者的身份。如果消费者是被征收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补偿安置协议原件、选房顺序号原件。
2.选房确认:工作人员会按照选房顺序号的顺序给名字打电话,被打电话的人会在现场选房。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应该享受的面积在选择安置房后,在房间号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3.公证公示:选房过程将由公证处派人公证,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正、透明,选房情况将及时公示,对选房过程进行监督和公开报道。
4.清算房屋:消费者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10日内到资金结算组办理房屋差价清算手续,领取房屋收据,凭房屋收据到所属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安置房交接手续,领取安置房钥匙。
安置房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什么?
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效为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要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如有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