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在今年的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发表讲话,称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相关贷款占银行信贷的近40%,房地产相关收入占地方综合财力的50%,房地产占城乡居民资产的60%。虽然近两年大家对房地产持悲观态度,但房地产作为国民支柱产业,不应该大幅波动,必须保持整体稳定。
因此,对于房地产市场来说,这是一个好消息,为了实现农村振兴,以及“十四五”规划102个重大项目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农村集体土地肯定会被占用,征地拆迁将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征地拆迁需要注意什么?笔者整理了一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征地补偿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三个,大家早就知道不会吃亏!
首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土地和拆迁房屋的价格不得低于周边市场。比如你的老房子,因为要征地拆迁,开发商每平方米赔偿你1万元,但是你老房子周围的市场价格是每平方米3万元,这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合理的。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周边市场价格的标准进行补偿。
第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转让。说白了,被拆迁人有权选择安置方式,不能强迫被拆迁人选择。在这里,我想向你解释一下,一般的征地拆迁有很多不同的补偿方式。例如,你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你被拆除的老房子的同一面积,也就是安置房。此外,还有权要求赔偿,而不是房子。同时,要保证农民朋友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原来的生活水平。
第三,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房屋拆迁补偿应当一次性到位,不能以租金代征,即以分期租金代替一次性房屋拆迁补偿,这也是严重不合理的。每个人都应该很好地理解这一点。顾名思义,如果你的房子被征地拆迁,开发商应该先和你的家人谈谈征地补偿的价格,然后签订合同协议,一次性支付补偿,然后你就可以搬迁了。否则,如果途中发生意外,拆迁后就没有住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