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转让协议的写法是注明当事人的基本个人信息、合同标的物的具体内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案等。买卖安置房的风险包括产权不清、交易时间长、税费风险。
第一,安置房出让协议怎么写?
安置房转让协议的写法如下:
注明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注明合同标的、数量、价格等;
注明解决违约责任和争议的方法;
内容要具体明确详细。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姓名及住所;
(二)目标;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格或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处理争议的方法(八)。
根据各种合同的示范文本,当事人可以订立合同。
二是买卖安置房存在哪些风险?
1.产权不明确。很多安置房在买卖时很可能还没有取得产权证,所以最后谁是产权人还不清楚。最终在买卖协议中签字的商家可能没有签字,而不是签字,导致买卖合同效力出现问题,从而引发房地产纠纷。
交易需要很长时间。一般来说,安置房的交易时间可以更长,所以在交易过程中不可预测的风险会更大。
3.税收风险。很多安置房的买卖合同没有约定税费承担的主体和方式,或者由于买卖期限长,中国的政策变化导致了新的税费,从而可能导致买卖双方因税费纠纷而产生纠纷。
三是拆迁安置房产权属于谁?
拆迁房屋的产权以房屋登记或拆迁协议约定的所有人为准。详细信息如下:
安置房屋的所有权一般归当地或区域房管部门所有;
房产证需由房管部门办理,需按现行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
如安置房屋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上市交易,房屋所有权证全部由房屋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