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强制拆迁有法定程序,以城市违章建筑为例,需要先确定,然后做出拆迁决定、公告、行政复议等。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的条件包括获得法律授权,不损害合法财产。
第一,强拆有法定程序吗?
具有法定程序的强拆,具体如下:
1.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行政强制拆除程序:
违法建设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程序-相关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处理决定-公告并发送-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保持、诉讼败诉或不提及复议或诉讼或自行拆除(三个月届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保持或诉讼败诉、催告(一般为10天)-强制拆除。
2.乡、村规划区内违建行政强制拆迁程序:
违法建设认定——乡镇政府作出限期拆除责令的决定——公告并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保持、诉讼败诉或不提及复议或诉讼、不自行拆除(三个月届满)——乡镇政府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保持或诉讼败诉、催告(一般为10天)——强制拆除。
二是强制拆除违章建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物的条件如下:
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实现公告;
违法拆除主体必须获得法律授权;
强制拆除时间限制;
不得损害合法财产。
三是强拆确定违法行为怎么理赔?
强制拆迁认定的违法索赔是对被拆迁方损害的人身财产权益进行赔偿,赔偿租金损失、搬迁损失、临时安置赔偿损失、被埋物品损失、房屋装修损失等。因房屋违法拆迁而造成的。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的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
(一)非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许可证、责令停产、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
(二)非法对资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
(三)非法征收、征收财产的;
(四)其它造成财产损害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