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速公路建设是为公益事业建设的项目。无论是征用还是征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贴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都要按原用途支付。
高速公路拆迁补偿与一般拆迁补偿有何不同?
1、我国高速公路建设是为公益事业建设的项目。无论是征用还是征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贴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都要按原用途支付。如果征用的土地是耕地,补偿费应为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期生计有保障。土地补偿、安置补贴、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费用应当依法及时全额支付,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应当安排。
二是高速公路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1、拆迁房屋最低货币补偿价格标准,拆迁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补偿金额应根据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区新建普通商品房的市场价格,结合被拆迁房屋的新建、结构、楼层、朝向、布局、分摊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拆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按照约定。拆迁房屋最低货币补偿价格按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区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评估价格的90%计算。
2、搬迁补贴标准,每户350元的搬迁补贴,需要周转过渡的,应当计算两次搬迁补贴。非住宅按实际费用计算。
3、营业补贴标准,根据拆迁房屋用途(如办公、公益、生产、商业等)和位置的差异。),营业补贴按建筑面积每月30-50元/平方米补偿。房屋产权转让实施的,双方有合同约定的,按10个月计算给予一次性补贴,无合同规定和货币补偿。
4、委托拆迁费标准、政府投资和公益拆迁项目,委托拆迁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计算;拆迁方与委托拆迁单位协商开发商业拆迁项目。
综上所述,高速公路建设是基础设施建设,沿线将涉及征地或房屋拆迁。征地部门将根据土地平均年产值的三到十倍,对村民进行补偿,并支付补偿金。如果农村房屋被拆除,房屋拆迁将得到补偿。根据房屋评估价值,拆迁部门还应支付搬迁费、安置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