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拆迁补偿涉及装修补偿。房屋拆迁时,需要对房屋本身的价值进行补偿。此外,拆迁房屋造成的装修费用损失也需要根据实际装修费用进行补偿。
政府拆迁补偿是否涉及装修补偿?
政府拆迁补偿涉及装修补偿。房屋建筑装修费用在拆迁时应予以补偿。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不包括室内装修的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装修补偿金额可由拆迁方和被拆迁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失败,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将通过委托评估确定。
第二,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指拆迁方在依法批准的拆迁范围内评估房屋及其附着物后,将货币补偿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自行购买房屋的一种安置方式。货币补偿金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拆迁房屋的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产权转换(2)。
产权转让是指拆迁方按照一定要求交换异地或者原地重建的房屋和被拆迁人的房屋的补偿方式。《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房屋产权转让实施的,拆迁方和被拆迁方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转让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转让的差额。”
也就是说,拆迁方和被拆迁方根据房屋的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计算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与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更换房屋的价格之间的差额。拆迁方应提供符合我国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一般情况下,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但有两个例外:拆迁非公益房屋的附着物,不进行产权转让,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如果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不能达成消除租赁关系的协议,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进行房屋产权转让。产权转让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租赁,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再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在房屋拆迁补偿合中处理几种特殊情况?
①拆除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进行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消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安置房屋承租人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不能达成消除租赁关系的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进行房屋产权转让。产权转让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租赁,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再次签订租赁合同。
③对于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方应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进行拆迁。拆迁前,拆迁方应向公证处办理被拆迁房屋相关事项的证据保全。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无论是拆迁房屋还是征用土地,都要根据相关法律的需要进行一定的补偿。我们必须确保原有的生活水平在双倍补偿后不会降低。同时,房屋拆迁涉及装修费用,也需要严格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补偿。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以后的生活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