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买卖的拆迁安置房是指房地产买卖双方已经取得房权的拆迁安置房,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出让期满,符合上述条件的拆迁安置房可以依法买卖。
第一,哪些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拆迁安置房,取得房屋所有权,对外出售没有规定限制,或者限制出售5年期满的可以买卖。现金市场上上市的拆迁安置房,通常是未取得产权证或刚取得产权证,5年内按规定限制转让的房屋。
二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购房者应该缴纳税款:
(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需要缴纳1%)
交易费用:3元/平方米
测绘费用:根据各区的具体规定
(4)所有权登记费和取证费:根据各区的具体规定,一般在200元以内。
卖方应缴纳税款:2.卖方应缴纳:
交易费用:3元/平方米
增值税:差价*5.5%(房产证不满5年)
(3)税收:房屋交易盈利部分20%或房款1%(房产证满5年且可免除唯一房屋)
假如还没有办理土地证的话,到时候还要交土地出让,大概是房款的3%左右。
拆迁安置房产买卖存在哪些风险?
房地产拆迁安置买卖风险如下:
家庭成员内部对拆迁安置房分配有异议的,不能确定合法权益人;
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
交易时间长,房价可能会发生变化,有可能一房多买;
在等待转让的时间内,由于卖方自身的经济纠纷,导致债务人申请法院查封拆迁安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