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包括拆迁房屋的建筑安全重置价格、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等。非居住房屋的拆迁一般需要补偿,被征收人只要是拆迁房屋就需要补偿。
第一,非居住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合资等形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的公司所有非居住房。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筑安全重置价格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费用。
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格,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
其它补偿:也应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
(1)设备搬迁安装费用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
(2)不能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3)因拆迁造成停工、停业的适当补偿。
根据当地有关地上附着物标准,对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属棚舍及其他地上结构进行补偿。
二是非居住房拆迁是否需要补偿?
非住宅拆迁一般需要补偿。在国有土地上拆迁房屋时,拆迁部门应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无论房屋是否用于居住,只要房屋因拆迁造成损失(违章建筑除外)。
房屋拆迁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屋拆迁的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房屋拆迁的诉讼时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或者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20年以上的法院不予受理。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要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如有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