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不一定要拆除。如果违章建筑获得相关许可证,可以成为合法建筑,无需拆除。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施工许可证在规划区外建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的房屋和设施,一般应依法拆除。
第一,违章建筑是否必须拆除?
违章建筑不一定要拆除。违章建筑的处理如下:违章建筑取得相关许可证的,可以变成合法建筑,无需拆除;不能取得相关许可证的,相关证明应当命令相关人员或者单位时间限制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由相关部门强制拆除,并处以罚款。
第七十八条《土地管理法》
未经批准或者以欺骗方式骗取许可的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下令退回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出省、自治区、市辖区规定的标准,以非法占用土地论罪占用土地。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机构责令停止建设,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如果仍然可以采取纠正措施清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限期改正,处以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不能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非法收益的,可以处以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第二,哪个部门拆除违章建筑?
由于原因不同,执法主体也会不同。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即国土资源管理局,有权代表国家行使土地管理权,有权查处违法占地建设行为。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机构,即城乡规划局,有权查处城市规划区内违反规划建设和非法临时建设(建筑)。
3.乡、乡镇人民政府,是乡镇、村庄规划区违反规划建设的行为调查主体。
4.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有权根据法律责令改正、停止施工和罚款,对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决定。
拆除违章建筑物需要赔偿吗?
拆除违章建筑没有补偿。对于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和超过许可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只有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许可期限的临时建筑,才应予以补偿。虽然拆除违章建筑时不予补偿,但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应予以补偿。因为违章建筑的施工人员享有违章建筑材料的所有权,所以他们是个人的私有财产。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管,对违反城乡规划的,依法予以处理。
在做出房屋征收决定之前,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许可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予以补偿;对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许可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