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法律程序需要拆迁方提交申请;以后有关部门会签署意见,按规定做出拆迁决定;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决定;然后向公共机构办理证据保全手续;制定措施,召开会议,做最终说服;强制拆迁可以在未来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怎样办理拆迁法律程序?
拆迁法的程序如下:
拆迁方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作出时限拆迁决定;
把它送到决定书上;
四是拆迁方向公证处办理证据保全;
召开联席会议,制定实施措施,做好被拆迁人最后一次说服工作;
张贴强拆公告;
实行强制拆迁。
二是拆迁公告发布后多久拆迁?
具体时间不明确,但从公示到拆迁一般不得少于30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并向市、县人民政府报告。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并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咨询建议期限不得少于30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立即公布。公告应当注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房屋征收和其他人民。
什么是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有关部门强制被拆迁人在裁定的搬迁期限内无正当理由履行搬迁义务,并对被拆迁人的所有房屋和附着物进行拆迁的行政强制行为。行政强制拆迁是强制被拆迁人履行拆迁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从法律上讲,拆迁方合法取得拆迁许可证,对被拆迁人进行合法补偿和安置后,有权拆除被拆迁人的所有或使用的房屋和附着物,同时拆迁人需要在房屋拆迁裁定的限制内进行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