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按面积计算,以房产证注明面积为准。如果房屋拆迁安置不合理,当事人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复议结果不满意,可以在15天内起诉。
房屋拆迁补偿是按面积计算还是按人头计算?
房屋拆迁补偿按面积计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拆迁补偿不是按人头计算的,而是按面积计算的,房屋面积一般以房产证规定的面积为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
房屋征收评估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相关单位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明确评估对象。评估对象应全面客观,不得遗漏或虚构。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委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征收范围内的房屋状况,包括已登记的房屋状况、未登记的建筑物的认定和处理结果。调查报告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对于已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所有权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所有权证书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以房屋登记簿为准,但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存在错误。对于未登记的建筑,应根据市、县人民政府的认定和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二是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如果拆迁安置不合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如果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在补偿方案期限内未能完成补偿协议,被征收人对补偿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进行行政诉讼。被拆迁人对复议结果不满意的,有权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直接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拆迁补偿一直没有给予怎么办?
拆迁补偿从未向被征收人发出催告,督促征收人尽快支付,或者提交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定。裁定结果完成后仍未解决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根据本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签订了补偿协议,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产权转让房屋的位置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屋、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补偿协议签订后,一方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