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拆迁补偿标准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多少钱,通常涵盖房屋补偿、营运补偿和奖励补偿。房地产拆迁和政府拆迁的区别主要在于拆迁目的和拆迁特点的划分。
房地产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房地产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人的损失,按平方米价格计算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
2.周转补偿费用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居民临时居住或自找临时居住的不便,根据被拆迁房屋居民的人口,按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每月给予补贴;
3.奖励性补偿,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居民积极协助拆迁房屋或者主动放弃自愿搬迁郊区或者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房屋等一些权利。
房地产拆迁与政府拆迁有什么区别?
1.拆迁目的的区别:
(1)开发商拆迁,即商业拆迁,是指拆迁方为一般民事主体,其目的是为了盈利;
(2)政府拆迁是指政府为特定利益,一般为公共利益,以其名义实施的拆迁行为。
二是区分拆迁特点:
(1)在商业拆迁中,拆迁方与被拆迁户完全应是民事关系,两者地位平等;
(2)政府拆迁是一种行政拆迁。本质上是夺走公民房屋产权的行为,是政府与被拆迁户之间形成行政法律关系的具体行政行为,服从是其主要特征,符合征收理念。
第三,拆迁安置补偿时间界点
1.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成的,对新房给予补偿,对应拆除但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成的,应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协商确定;
拆除未超过许可期限的临时建筑物,可给予适当的补偿。
3.违章建筑、超过许可期限的临时建筑、征地公告后私自建造、改造和扩建房屋及其附着物的部分不予补偿。
4.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用地的,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在国有土地范围内进行拆迁房屋补偿安置;在被征用集体土地范围内,按照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进行拆迁补偿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