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原地安置,另一种是异地安置,应当由当事人协商处理。拆迁方应向被拆迁户或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贴。被拆迁人可以自由选择原地安置还是异地安置。
第一,房屋拆迁安置有什么方式?
1.原地安置
原地安置,是指在被拆迁房屋所在范围内,等待新房建设成功后,再将其迁回原地进行安置的方式。
2.异地安置
异地安置是指将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和用户迁往原住宅以外的地方,在被拆迁房屋所在范围之外进行安置的方式。
被拆迁的人可以自由选择原地安置还是异地安置。如果被拆迁户选择安置在改造地点,市、县人民政府应提供改造地点或就近地点的房屋进行安置。
二是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有哪些?
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对被拆迁房屋所有人的损失进行补偿,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价格计算。
周转补偿费用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居民临时居住或自找临时居住的不便,根据被拆迁房屋居民人口的临时居住条件,按月给予补贴。
奖励补偿费用3.奖励
鼓励被拆迁房屋的居民积极协助拆迁房屋或者自愿放弃一些权利,比如自愿搬到郊区或者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房屋。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确定。
计算方法:
房屋拆迁补偿价格=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为新价格。
三是房屋拆迁补偿纠纷纠纷
房屋拆迁补偿分割纠纷调解的原则和方法
确定可以获得拆迁利益主体的同住人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在涉及公有房屋拆迁补偿纠纷中,对同住人的定义,为拆迁许可证签发之日,在被拆迁住房上有本市常住户口,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当地没有其他住房或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员。虽然这里其他地方有住房,但生活困难的情况是指其他地方人均居住面积不足法定最低水平的情况,其他地方的住房特征仅限于福利特征获得的住房。
审查拆迁资料,听取拆迁单位意见。
合理分配房屋拆迁补偿金
第一,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都要遵守。
区分房屋性质,做出不同的处理处理。
除了公房拆迁补偿分割的情况外,在实践中还会遇到拆迁其他特点的各种房屋时发生的纠纷。此时,应区分房屋的性质,并确立各自的调解原则:被拆迁房屋既是居住的,也是非居住的。如果拆迁方明确区分居住补偿和非居住补偿份额,承租人和同住人可以共同划分居住补偿部分;对于非居住补偿部分,使用该房屋经营的人为公房的承租人或同住人的,承租人或同住人可以适当多分;如果拆迁方没有明确区分,使用该房屋经营的承租人或同住人可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