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强制拆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身份证明材料和相关证据材料。房屋拆迁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对被拆迁户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房屋被强制拆迁怎么起诉?
房屋拆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无需行政单位裁定,只需对房屋进行补偿和安置。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并根据被告人数提交复印件。如果确实很难写起诉书,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录,告知对方。
拆迁方与被拆迁户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诉讼受理,未经行政单位裁定,只对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是强拆房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拆迁房屋必须满足的条件:
拆迁补偿决定书已经得到法律的批准。
2.经法院立案审查,拆迁决定认定事实明确,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并必须由依法取得裁定权的部门作出。
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向被强制拆迁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手续。
只有在被拆迁户不自动拆迁的情况下,才能采取强制措施。
法庭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必须经过法律审查。
房屋拆迁的补偿是什么?
搬迁资产补偿,包括不能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面附着物,以及因搬迁而遭受损失的机械设备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包括实际经营损失和预期经营损失;
3.搬迁补偿费用,包括停工费用、机械设备调试修理费用、物料拆卸包装运输费用、解雇员工补偿费用;
搬迁政策奖励,包括速迁费、搬迁奖励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市、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是对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赔偿。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贴和奖励措施,对被征收人给予补贴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