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全国有很多地区有征地拆迁的情况。这些地区因为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需要,将原农村集体土地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我们经常看到一些人家因为政府征地而发家致富的新闻,很多人对此羡慕不已,那么究竟成都征地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我们以成都市为例带大家一起了解相关知识。下面由华荣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成都征地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以成都市锦江区三圣街道幸福村一组、红砂村三组征收方案为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15]第19号)公告内容,根据在此次征地范围内依法进行的征地补偿登记的结果,依照《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78号,以下简称78号令)、《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成办函(2009]76号,以下简称76号文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都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12]99号,以下简称99号文件)、《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09]31号,以下简称31号文件)及其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制定。
1、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76号文件有关规定,此次征地范围内征收每亩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征地统一年产值3650元/亩的10倍计算,其他土地按耕地标准减半计算,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按有关规定使用。
2、住房安置
货币化安置和现(建)房安置均以应安置住房人员持有的《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记载的正房面积为依据,按每人35平方米的建筑面积计付住房安置费或者安置住房。
住房安置的标准、结算办法和搬迁奖励办法以及选择现(建)房方式需要过渡人员的过渡费支付方式和标准按15号文件、7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3、青苗附着物补偿、乡镇企业拆迁补偿及养殖、种植专业户补偿
此次征地涉及的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乡镇企业拆迁补偿费、种植专业户补偿费按照99号文件附表所列标准支付;养殖专业户补偿费按照78号令附表五所列标准支付。
三、成都市拆迁补偿项目及标准
1.房屋拆迁补偿(通过评估确定);
2.房屋内的装潢、装修及附属物的补偿;
3.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
4.搬迁补助费(搬家费);
5.奖励(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且搬家交房的才可获得奖励);
6.地大于房补偿:指对合法土地面积大于合法房屋面积的部分所给予的补偿。
以上就是华荣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成都征地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看到各地区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实际上是不同的,成都市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主要以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如果对此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