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土地证拆迁怎么赔偿

来源: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2021-09-06 02:55:26 阅读 506

  有土地证的被拆迁方在进行拆迁的时候,还是需要按照拆迁方所公示的拆迁补偿方案来进行赔偿的,是不会有着不同的补偿标准的,但是可以进行协商的。那么今天就跟华荣律师事务所小编一起来看看有土地证拆迁怎么赔偿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有土地证拆迁怎么赔偿

  有土地证的拆迁还是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赔偿。

  二、土地证拆迁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一、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二、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四、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五、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看到这里,华荣律师事务所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一般对于拆迁补偿都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面积,来进行拆迁补偿的,而证件只是一个证明作用的。好了以上就是有土地证拆迁怎么赔偿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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