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中,其实有很多朋友会遇到拆迁的事,大家基本上都听说过,拆迁要给补偿,大家也都知道要和拆迁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但是最近有拆迁朋友向我们反映,签了补偿协议,但是迟迟不给钱,一边怕房子被拆,那边又没见过钱,大家心里更着急,怎么办?
一,赔偿协议的原件在我们手中。
简而言之,安置补偿协议,只要签字,就是一份合同,一份协议,签字后,双方都要依法履行,你给我补偿款就给我补偿款,按时足额支付;我呢,配合你搬迁,按时搬迁。因此,如果安置补偿协议期满,拆迁方没有履行协议,我们的拆迁朋友可以拿着原样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向我们支付的赔偿款,如果违约了,就要向我们支付违约金。
二,我们只拿到一份。
实际上,一些拆迁方会说,你们留下复印就可以了,原始的拆迁方留着备档。在律师看来,原件与复印文件的法律效力根本不是一回事。您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是一致的吗?如遇仅存影本,则应及时请专业律师协助,通过法律程序调取原始协议原件,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我们手中没有任何证件。
在签订了补偿协议后,拆迁方会说需要回去盖章或者上级审批的理由将协议原件从拆迁朋友手中拿走,造成我们手头任何文字性的东西都没有,如果发生了篡改等有损我们权益的事,那我们可真傻吃黄连,没有什么可形容的。下一步可能会面临赔偿不合理、强拆等情况。
经过上述介绍,相信大家以后在面对拆迁协议对方不履行的情况下,我们都能做到有理有据。辩护人最后提醒大家,签订赔偿协议时,一定要看清楚具体条款,对方不履行了该承担什么责任,原件我们必须自己拿到一份,如果有什么不清楚的,及时向律师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