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不患寡不均,在征收拆迁的实践中,普通人最容易拿自己能得到的补偿和同一个项目中邻居比较。毕竟同一个项目意味着适用的补偿安置方案是一致的,属于征收方喜欢说的一把尺子量到底范畴。而且都在一个区域,对房屋价值影响最直接的地段因素是一样的,每平米的市场价格也差不了多少。但是这样的比较很容易出问题:为什么邻居家能拿那么多,我只能拿这么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分户补偿情况。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包括评估对象的构成、基本情况和评估价值)。
可见,在征收拆迁项目中,邻里房屋的评估价值和补偿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个人隐私,而是因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而成为应该依法公开的信息。
这就保证了被征收人通过了解其他家庭的补偿来判断自己的补偿是否公平合理。
但毕竟邻居不是自己家,可能导致房屋补偿结果差异较大的因素有以下几个:
一、被征收房屋存在区位价值以外的其他价值差异。
《评估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评估应当考虑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如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
由此可见,位置虽然重要,但只是影响房屋评估价值的一个因素,其他因素对最终补偿结果的影响也不容忽视。
比如从使用层面来说,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的补偿标准和方式普遍不同,非住宅房屋可以获得机械设备搬迁费用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比如房子的建筑结构和新旧程度也会直接影响房子的价值。砖混结构、砖木结构、钢结构的房子价值当然不一样。去年新建的房子和30年以上的老房子价值必然不一样。
第二,房子的证明面积差别很大。补偿方案中的证明面积和无证面积的补偿标准通常不同,实践中差距很大。
被征收房屋房屋的实际面积远远超过证明面积,其补偿金额可能不如实际面积较小的证明房屋。
事实上,对房屋补偿金额影响最大的因素之一是其面积的确定。大量自建房屋、附属建筑能否算钱,能否经得起航拍、非法建筑调查取证等检验,是被征收人必须关注的问题。
第三,在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中,要考虑户籍人数对安置面积的影响。
户籍人口多、房屋面积大无疑是增加补偿结果的两个条件。在按人头提供安置面积的项目中,人口多的可能会有一些优势。当然,人口少的一定不能越来越倒退。
第四,是否有奖励有时会对补偿结果产生很大影响。
普通人说的补偿利益是把奖励算在一起的,但是从拆迁方的角度来说,奖励是政策性的,而不是法定的,只有签约搬迁的家庭才会给。
在一个项目中,奖励从几万到几十万甚至更高,一旦在奖励期内没有签订合同,按日扣除,直至归零。如果街区真的是那些一开始就搬着小板凳排队积极签合同的人,那么比没签过合同的人多拿奖励还是可以说的。
此外,房屋的装修价值也可能影响补偿结果。所以参考比较邻居的补偿金额是有借鉴意义的,但也需要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科学理性的比较,而不是盲目的比较。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合理的补偿预期,对被征收人能否成功救济权非常重要。
毕竟补偿金额主要是客观的,可以评估计算的数字不是靠人的主观愿望或想象来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