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的法律分配有哪些相关规定?法律上,征地补偿的分配一般分为三个部分。然而,在实际情况下,补偿的最后一个环节往往是问题最多的环节。所以要明确以下计算方法,做到心中有数,提前避免一些损失。
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费、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三部分。
首先,土地补偿一般支付给村集体组织,然后由村民会议决定如何分配。
二是村集体建设制度被撤销的,应当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农民。这里所说的是整个村庄,包括耕地和宅基地,都被征收了。
三是土地补偿费,按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剩下的由村集体农民决定如何分配。请注意,这里不低于80%的比例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第四,村集体未确认的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包括土地补偿费。仍以不低于80%的比例平均分配给集体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由村委会开会决定。安置补助费有几种情况:失地农民由集体组织或者其他单位安置的,应当支付给安置单位。如果没有统一安置,而是自谋职业,应该直接支付给农民。地上物的补偿,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最明确的补助是直接支付给地上物的所有人。
一定要记住,当出现征地补偿问题或不合理情况时,一定要及时找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咨询,争取在最有利的时间和最有力的时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和幼苗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上附着物和幼苗的补偿费属于地上附着物和幼苗的所有者。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组织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实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征收,但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征地的主要补偿包括土地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幼苗补偿、劳动安置补助等。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属于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列入资本公积金,作为扩大再生产资金或者经法定程序民主讨论决定,可以用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分配。决定将土地补偿费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公平合理地分配本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的补偿。
地上附着物和幼苗的补偿费属于地上附着物和幼苗的所有者。所有者为个人,补偿支付给个人;所有者为部分农民,支付给部分农民;所有者为集体经济组织,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
安置补助费由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他单位安置就业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他单位;无需统一安置或者自谋就业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安置人员或者经安置人员同意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