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可以起诉,被征地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外,当事人还可以要求人民政府进行调解。强制征地不合法的,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公安部门或者检察院报告。
一、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是否可以起诉?
征地安置补偿计划可以提起诉讼,即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中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对征收、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诉讼。对征地安置补偿计划不服的,也可以向人民政府请求调解。
二、土地征收安置补偿分配的形式
土地征收安置补偿分配方式有两种:
1.在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分配土地补偿,即所谓平分钱,平分土地。
2.将土地补偿分配给失地农民,即占用谁的土地,分谁的钱。
在实践中,有些是根据第一种分配的,有些是根据第二种分配的,但第二种分配方法更为常见。寻找法网提醒您,无论采用何种分配方式,如果被征地人认为土地补偿分配不合理,或遇到村委会擅自拦截安置补贴或土地补偿,则可反映给相关部门,如果反映失败,可以依法合理启动司法程序,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如何计算土地征收安置补偿费?
根据被征收土地的性质,计算土地征收安置补偿费:
1.征用耕地
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进行计算。农业人口需要安置的,按被征用耕地数量除以被征用单位占用耕地总数计算。
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贴标准是被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贴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2.征用其他土地
省、自治区、市辖区参照征用耕地安置补助标准的规定。对于征用非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一般按土地年产值乘以略低于相邻耕地的安置补助率计算;对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基础和无收入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