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例如,村民在农村修建自建房屋,自建房屋自始至终都是自己的合法财产,与户籍所在地无关。如果他们在征地时需要拆除村民的自建房屋,他们当然应该得到补偿。如果自建房屋倒塌,他们不能向政府机构索要征地补偿。
一.户口迁出农村后征地有补偿吗?
户籍迁出农村后,政府征地拆迁自建房屋,有补偿,宅基地自建房屋已倒塌,无补偿。农村征地补偿政策以当地政府的规定为准。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土地征收应当公平.在不降低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活水平.长期生计有保障。
土地补偿费应当依法及时全额支付.安置补助和农村村民住房.地上附着物、青苗等其他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置补贴标准.自治区.通过制定和公布区域的综合地价,确定市辖区。在制定区域综合地价时,应充分考虑土地的原始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再次公布一次。
征用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是省级补偿标准.自治区.市辖区制定。对于农村村民的房屋,应先补偿后搬迁.改善生活条件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的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的原则.提供地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合理的补偿,以及因征收而造成的搬迁.补偿临时安置等费用,保障农村村民居住权和合法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和其他社会保障制度。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省级管理和使用方法.自治区.制定市辖区。
二.农村征地补偿流程有哪些?
1.发布征地预告。
(或征地拟公告或征地前公告).县(区)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拟征地的村(居)委会发布征地预告(或者拟征地公告或者征地前公告),通知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预告片(或拟征地公告或征地前公告)应张贴在村(居)委会公告栏上,由村(居)委会送至村(居)组。预告片(或拟征地公告或征地前公告)包括:项目名称.用于征收土地.位置.范围.面积.补偿标准.补偿方式.安置方式.申请听证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其他需要通知的事项。预告(或拟征地公告或征地前公告)后的种植.抢种作物或抢建建筑物不包括在补偿范围内。
2.调查和确定现状。
征地预告(或征地公告或征地前公告)后,.县(区)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征地情况,查明拟征地权属.地类.地面面积及附属物权.类型.数量
在当前情况下,计算征地涉及安置农民的情况,制定征地补偿标准和(人员)安置计划,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农民与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定。
3.征求村民意见,组织征地听证。
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乡镇政府报告征地材料前,确定征地结果和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和(人员)安置方案应当在拟征地村公布,并听取被征地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宣传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在土地征用情况宣传期间,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村民对拟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和(人员)安置计划提出听证申请的,土地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听证,并向当事人发出听证通知。土地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村民对土地征用的意见和听证材料作为批准的必要材料。
4.组织征地材料.审批和报告。
市.根据征地情况调查报告和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和(人员)安置方案,以及工程项目的有关资料,依法制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土地供应方案,编制建设用地报告手册(简称“一书四方案”),经区(县)人民政府初步审批后,由区(县)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区(县)人民政府还应当符合征地补偿标准的合法性.(人员)安置方案的可行性和被征地农民生产活动的适当安置措施;征地公示意见较多;.情况较为复杂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表明采纳意见的情况。
一般来说,虽然农村征地补偿政策没有统一规定,但农村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共享。如果户籍迁出农村,就意味着没有权利使用村集体土地。政府机构征收村集体土地时,只有村集体组织的经济成员才有权分配征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