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亩自留地的补偿金额需要根据被征收的自留地的特点来确定。一旦被征收的自留地属于耕地,将按照平均每亩5.3万元至15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偿。一旦被征收的自留地属于基本农田,将按照平均每亩5.8万元至15.6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是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需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
1、征用耕地补偿标准为旱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旱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用林地及其它农用地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用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地、荒地、荒滩、荒沟和未使用的土地,每亩补偿2.1万元。
6、房屋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二层以上)、捣(预)制砖混凝土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砖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的平(草)房。
7、其它地面(下)附属物补偿标准为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户外水泥地面每平方米补偿165元。沼气池每次补偿4600元。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猪鸡棚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塑料温室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砖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格栅(含工艺格栅)每延长米补偿450元。大门楼每次补偿2400元。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农家排灌水井。
8、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金等)每户2万元。
在征收自留地时,首先要确定自留地的类型,因为不同的自留地对应的征收补偿标准是不同的,在计算时需要根据相应的政策标准来确定。如果行政相对人可以与行政单位协商一致,应根据双方的协商结果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