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根据成本特点而有所不同。比如拆迁补偿费会根据被征收土地的价值、土地上附着物的价值等因素来确定,周转补偿费会根据当地的住宿费来确定。
第一,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按平方米价格计算,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分。房屋拆迁补偿价格=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为新价格。
二是周转补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居民人口每月给予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居民积极协助拆迁房屋或自愿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搬迁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房屋。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确定。
对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满意怎么办?
对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满意,可以在不同阶段以不同的方式维护权益。
1.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阶段,被征收人或其他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以表达意见,也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
2.对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有权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如果协调失败,允许征地的人民政府将裁定。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的,应当先向被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允许补偿安置方案的人民政府。如果行政复议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政府违规征地找哪个部门?
政府非法征地,寻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资源主管机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资源主管机构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如果发现基层政府非法征地,可以向上级机关举报。如果问题严重,涉嫌犯罪,可以直接向当地公安部门或者检察院举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征地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督促市、县政府认真履行职责;市、县国土资源主管机构应当依法制定征地方案,严格执行征地审批。